問題內容:我公司加工貿易產生的部分邊角料,使用價值不大,內銷的價格只有1000元/噸,而海關系統(tǒng)內價格卻是USD550.00/噸。請問:我公司是否可以以實際內銷的價格來補稅? 多謝指教!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
青島海關:邊角料內銷價格
問題標題:邊角料內銷價格
問題內容:我公司加工貿易產生的部分邊角料,使用價值不大,內銷的價格只有1000元/噸,而海關系統(tǒng)內價格卻是USD550.00/噸。請問:我公司是否可以以實際內銷的價格來補稅? 多謝指教!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感謝對青島海關工作的關注和支持!根據《審價辦法》第二十七條,加工貿易進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應當征稅的,海關按照以下規(guī)定審查確定完稅價格:
(一)進口時應當征稅的進料加工進口料件,以該料件申報進口時的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查確定完稅價格;
?。ǘ┻M料加工進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包括殘次品)內銷時,海關以料件原進口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查確定完稅價格。料件原進口成交價格不能確定的,海關以接受內銷申報的同時或者大約同時進口的與料件相同或者類似的貨物的進口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查確定完稅價格;
?。ㄈ﹣砹霞庸みM口料件或者其制成品(包括殘次品)內銷時,海關以接受內銷申報的同時或者大約同時進口的與料件相同或者類似的貨物的進口成交價格為基礎審查確定完稅價格;
?。ㄋ模┘庸て髽I(yè)內銷加工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或者副產品,以海關審查確定的內銷價格作為完稅價格。具體請以現(xiàn)場海關審查驗核后確認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