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關于大包裝的提問
問題內容:海關領導: 您好! 我司系生產豆餡產品的企業(yè),日常出口產品包裝形式為塑料膜卷制內包裝和小紙箱外包裝,為節(jié)約成本且客戶提出相應要求:由大紙箱(帶托盤)承運我司產品出口" />
青島海關:關于大包裝的提問
問題編號:[107298]
問題標題:關于大包裝的提問
問題內容:海關領導: 您好! 我司系生產豆餡產品的企業(yè),日常出口產品包裝形式為塑料膜卷制內包裝和小紙箱外包裝,為節(jié)約成本且客戶提出相應要求:由大紙箱(帶托盤)承運我司產品出口后退運此大紙箱重復使用,請問貴關領導我司對于這種情形應如何操作?此紙箱退運進口準備再次使用時是否需要辦理特殊手續(xù)?若不需要辦理特殊手續(xù),再次進口時是否需要取得商檢局出示的通關單后才可辦理通關放行手續(xù)?急切盼望您的回復,謝謝!
問題分類:[其它] 投送單位:青島海關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關稅條例》第42條規(guī)定,經海關批準暫時進境或者暫時出境盛裝貨物的容器,在進境或者出境時納稅義務人向海關繳納相當于應納稅款的保證金或者提供其他擔保的,可以暫不繳納關稅,并應當自進境或者出境之日起6個月內復運出境或者復運進境。具體貨物的通關手續(xù),請致電現(xiàn)場海關進出口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