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編號:[180404]
問題標題:報廢的料件是否可以用進料料件復出的貿易方式退運
問題內容:您好!不好意思,還想確認下,對于是否加工的理解能否解釋下。如果料件未組裝成成品或半成品,而是以單獨狀態(tài)存在的不良料件是否算做已加工,這些料件有些是生產中操作人員未按要求操作將表面劃傷了或破損了,或是經過檢測不合格的電子原材料。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根據海關總署令第195號第二十九條的規(guī)定:“經營企業(yè)進口料件因質量問題、規(guī)格型號與合同不符等原因,需返還原供貨商進行退換的,可以直接向口岸海關辦理報關手續(xù)。已經加工的保稅進口料件不得進行退換?!币虼?,請你司確認需復出的料件是否經過加工。對于經加工后造成料件表面劃傷或破損的,不得以料件復出方式辦理出口手續(xù);對于未經加工,經檢測發(fā)現(xiàn)不合格的原材料,可以料件復出方式辦理出口手續(x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