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標題:異地加工貿易備案
問題內容:您好,我廠是中山的加工生產企業(yè),一間廣州進出口公司為經營單位.請問應如何進行異地加工貿易備案?(請具體說明需向雙方海關及商務主管總門提供哪些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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拱北海關:異地加工貿易備案[124177]
問題編號:[124177]
問題標題:異地加工貿易備案
問題內容:您好,我廠是中山的加工生產企業(yè),一間廣州進出口公司為經營單位.請問應如何進行異地加工貿易備案?(請具體說明需向雙方海關及商務主管總門提供哪些文件)
問題分類:[加工貿易] 投送單位:拱北海關
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關于異地加工貿易的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74號)的規(guī)定,經營單位開展異地加工貿易,須憑其所在地外經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加工貿易業(yè)務批準證》和加工企業(yè)所在地外經貿主管部門出具的《加工貿易加工企業(yè)生產能力證明》,填制《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異地加工貿易申請表》,向經營單位主管海關提出異地加工申請;加工企業(yè)主管海關憑經營單位提供的《加工貿易業(yè)務批準證》、委托加工合同、《加工貿易加工企業(yè)生產能力證明》、經經營單位主管海關簽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異地加工貿易申請表》及其他有關單證辦理合同登記備案。如由加工企業(yè)向海關辦理合同備案手續(xù)的,必須持有經營單位出具的委托書。具體手續(xù)請向主管海關咨詢辦理。